18.(1)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。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:“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”。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,约定用于建造仓库,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,既然内容违法,则合同当然无效。(原卷无答案,此答案仅供参考)(2)法院会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,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。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“佰马柠檬”与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“柏马柠檬”仅一字之差,而且读音相同或相近,特别容易让人产生混淆与误解,认为二者是一回事,所以乙公司这是一种混淆是非“搭便车”不正当竞争行为,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,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理应受到法律制裁。(原卷无答案,此答案仅供参考)